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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tle: "保羅書信的詞彙與詮釋用語"
canonical: "https://paulineletters.com/zh-hant/explore/glossary"
published: "2026-10-24"
updated: "2026-10-24"
language: "zh-Hant"
license: "https://paulineletters.com/zh-hant/explore/license"
source: "保羅書信 · Pauline Letter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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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羅書信的詞彙與詮釋用語

> 《使徒行傳》及保羅書信中的九十九個用語，涵蓋以經文出處為依據的觀察、註明來源的詞義定義、詮釋讀法及其限制。

**《使徒行傳》和保羅書信如何使用關鍵詞，不同詮釋的分歧在哪裏？**

## 如何使用本索引

各項定義區分對經文的觀察，以及註明來源的詞義和詮釋主張。歷史詞典與已查閱的學術研究，只用來支持所引位置確實涉及的詞義和論點。不同的問題及彼此相容的論點，不會被列作對立學派；註明出處的讀法，不等於當代共識，也不能自動套用至其他經文。希臘文形式保留所引來源的拼寫。經文只列出處，不載譯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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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神

這些經文把神描述為世界的創造者和統治者，也是猶太人及外邦人的神。《哥林多前書》在提及父神的同時，也稱耶穌基督為主。這些經文把神與創造及信徒的生活聯繫起來，卻沒有完整論述神的本性。

- 參考例子: 使徒行傳17:24; 羅馬書3:29; 哥林多前書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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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基督／彌賽亞

在這裏所引的宣講及書信中，基督是耶穌的一個稱號。《使徒行傳》描述掃羅論證耶穌就是基督；《羅馬書》把耶穌基督與神子身分及復活聯繫起來，《腓立比書》則把他與主的身分聯繫起來。這些經文在不同處境中使用這個稱號，並非提供單一的定義。

- 參考例子: 使徒行傳9:22; 羅馬書1:4; 腓立比書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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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聖靈

這些經文呈現聖靈在宣教及信徒生活中主動工作，彰顯神的同在。《使徒行傳》把聖靈與差派巴拿巴和掃羅聯繫起來；《羅馬書》把聖靈與歸屬基督聯繫起來；《哥林多前書》則把聖靈與承認耶穌為主聯繫起來。這些用法的範圍超越非凡經驗，不應被縮限為某一恩賜或做法。

- 參考例子: 使徒行傳13:2; 羅馬書8:9; 哥林多前書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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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耶穌

這些經文以主耶穌這個稱呼表達對耶穌的效忠，以及信靠他的意義。《使徒行傳》在腓立比監獄的事件中使用這個稱呼；《哥林多前書》把這項宣認與聖靈聯繫起來；《腓立比書》則在敘述耶穌的降卑與升高時，呈現他作主的身分。這套文獻其他地方所用的「主」，未必每次都是指耶穌。

- 參考例子: 使徒行傳16:31; 哥林多前書12:3; 腓立比書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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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神的兒子

神的兒子這個稱號藉着與神的關係來表明耶穌的身分。《使徒行傳》在掃羅的宣講中使用這個稱號；《羅馬書》把它與復活及大能聯繫起來；《加拉太書》則把它與基督的愛及保羅憑信而活的生活聯繫起來。這些經文着重這段關係的不同方面，卻沒有提供完整的教義定義。

- 參考例子: 使徒行傳9:20; 羅馬書1:4; 加拉太書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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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使徒

使徒一詞用於蒙召或受差遣去服事的人。保羅用它稱自己，《使徒行傳》也用它稱巴拿巴，而《腓立比書》則以這個詞描述以巴弗提為收信人及保羅所作的服事。單憑這個詞，不能確定一個人屬於十二使徒，也不能認定所有被這樣稱呼的人都有相同權柄和職責。

- 參考例子: 羅馬書1:1; 哥林多前書9:1; 使徒行傳1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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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門徒

在《使徒行傳》的宣教敘事中，門徒是信仰者和跟隨者的稱呼。大馬士革的亞拿尼亞是一個例子；宣教帶來新的群體，保羅後來也在以弗所把門徒聚集起來，與反對者分開。這個稱呼本身不能確定一個人的管治職分，也沒有交代其受訓經過。

- 參考例子: 使徒行傳9:10; 使徒行傳14:21; 使徒行傳1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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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長老

在《使徒行傳》及《提多書》中，長老是群體領袖的稱呼。《使徒行傳》記述宣教期間的委任，也把召到米利都的以弗所領袖稱為長老。《提多書》吩咐逐城委任長老。這些文本在各自的敘述中確立了這個稱呼及其職責，卻不能單獨確定各教會多早採用這項安排，或長老與監督是否一直可以互換稱呼。

- 參考例子: 使徒行傳14:23; 使徒行傳20:17; 使徒行傳2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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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先知與預言

在《哥林多前書》中，先知的發言是為了建立、鼓勵及安慰群體。《使徒行傳》把安提阿的先知與教師並列。《哥林多前書》也指示聽眾評估先知的發言，並要求先知為自己的發言負責。這些經文描述相關活動，卻沒有訂出單一的委任程序，也沒有裁定某些恩賜是否延續至今。

- 參考例子: 使徒行傳13:1; 哥林多前書12:28; 哥林多前書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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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師

教師指從事傳達及解釋群體教導的人。《使徒行傳》把安提阿的教師與先知並列，《哥林多前書》在群體角色的論述中包括教師，《提摩太後書》的發言者則稱自己受委任教導人。這些用法把教導與群體生活聯繫起來，卻不能單憑它們確立統一的職分、委任程序或現代教育資格。

- 參考例子: 使徒行傳13:1; 哥林多前書12:28; 提摩太後書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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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祭司

在《使徒行傳》中，大祭司亞拿尼亞在保羅受審期間行使宗教權威：他在議會的一次對話中下令打保羅，後來又與其他人一起到總督面前提出控告。敘事沒有解釋他如何取得職分，也沒有完整交代其權力。

- 參考例子: 使徒行傳23:2; 使徒行傳23:4; 使徒行傳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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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祭司

在《世界英語聖經》（WEB）的路司得敘事中，群眾誤認宣教者的身分後，朱庇特（Jupiter）的祭司協助預備向他們獻祭。這是非猶太宗教祭祀的場景，並不是對猶太祭司職分或基督徒事奉的定義。

- 參考例子: 使徒行傳14:12; 使徒行傳14:13; 使徒行傳14:14
[引用本頁](https://paulineletters.com/zh-hant/explore/glossary#term-priest)

## 省長

在《使徒行傳》中，省長是與行政及司法程序有關的公職人員。塞浦路斯的士求．保羅和亞該亞的迦流都被冠以這個稱號；以弗所的城中書記引導投訴者循司法程序處理時，也提及省長。這些經文沒有完整交代任職者的權力或任期。

- 參考例子: 使徒行傳13:7; 使徒行傳18:12; 使徒行傳19: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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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總督

Governor 是英語中用來稱呼不同政治背景官員的詞。《使徒行傳》在保羅被移交及受控告時，以這個詞稱腓力斯；《哥林多後書》敘述保羅逃離大馬士革時，則以它描述亞哩達王手下的一名官員。使用同一英語詞，並不能證明兩人擔任相同的行政職位，也不能據此把兩人的管轄範圍、委任及權力視為等同。

- 參考例子: 使徒行傳23:24; 使徒行傳24:1; 哥林多後書11:32
[引用本頁](https://paulineletters.com/zh-hant/explore/glossary#term-governor)

## 軍事保民官／指揮官

《使徒行傳》中耶路撒冷的指揮官在騷亂期間指揮百夫長和士兵，並透過一位百夫長得知保羅的消息。這些行動描述他在敘事中的指揮角色。所引經文沒有交代部隊人數，也沒有完整說明他的法律權力。

- 參考例子: 使徒行傳21:31; 使徒行傳21:32; 使徒行傳23:17
[引用本頁](https://paulineletters.com/zh-hant/explore/glossary#term-tribune)

## 百夫長

百夫長是《使徒行傳》中的軍官稱號。敘事以此稱呼哥尼流；保羅在面臨鞭打前向一位百夫長說話；猶流則獲派負責航程中的囚犯。這些敘事呈現特定處境中的軍事指揮及看管責任，卻不能證明每位百夫長都指揮相同數目的士兵，或接受相同任務。

- 參考例子: 使徒行傳10:1; 使徒行傳22:25; 使徒行傳27:1
[引用本頁](https://paulineletters.com/zh-hant/explore/glossary#term-centurion)

## 官長

在腓立比，官長接收針對保羅和西拉的控告、下令施罰、傳達釋放指示，並在得知羅馬公民身分後作出反應。《使徒行傳》把他們放在該城公開處理爭議的過程之中。這些經文沒有列明他們的全部權力，也不能證明處罰依循合法程序。

- 參考例子: 使徒行傳16:20; 使徒行傳16:22; 使徒行傳16:35
[引用本頁](https://paulineletters.com/zh-hant/explore/glossary#term-magistrate)

## 監督

監督描述照顧及領導群體的責任。《使徒行傳》以它稱呼先前已被稱為長老的以弗所領袖；《腓立比書》向收信人中的監督問安；《提摩太前書》及《提多書》則討論資格。這些用法共同把監督工作與群體服事及問責聯繫起來，卻不能單憑它們證明每城都有一位高於其他人的領袖，也不能解決後世對教會治理的分歧。

- 參考例子: 使徒行傳20:17; 使徒行傳20:28; 腓立比書1:1
[引用本頁](https://paulineletters.com/zh-hant/explore/glossary#term-overseer)

## 執事／服事者

執事在較廣義的服事詞彙之中，指一項教會角色。Green 和 Thayer 的詞典都把非比列入這個詞指教會角色的用例。《腓立比書》向服事者與監督一同問安，《提摩太前書》則列出資格。這些經文沒有描述非比如何獲委任，也沒有列出她的職責。

- 參考例子: 腓立比書1:1; 提摩太前書3:8; 羅馬書16:1
[引用本頁](https://paulineletters.com/zh-hant/explore/glossary#term-deacon)

## 亞略巴古的議員

《使徒行傳》稱丟尼修為亞略巴古的人，把他與亞略巴古聯繫起來，並列在跟從保羅而相信的人之中。經文沒有交代他的委任、職責或以往經歷。他被列入其中，並不能證明他主持了一場正式審訊，也不能解釋保羅演說的制度背景。

- 參考例子: 使徒行傳17:19; 使徒行傳17:22; 使徒行傳17:34
[引用本頁](https://paulineletters.com/zh-hant/explore/glossary#term-areopagus-member)

## 會堂主管

《使徒行傳》在宣讀經文及宣教者與地方群體接觸的敘事中，使用會堂主管這個領導稱號。在彼西底的安提阿，主管在經文宣讀後邀請來客發言；在哥林多，基利司布和所提尼分別在兩次事件中被冠以這個稱號。敘事呈現他們在特定群體中獲承認的責任，卻沒有提供會堂普遍採用的章程，也沒有確立這兩位具名人物之間未被記述的繼任關係。

- 參考例子: 使徒行傳13:15; 使徒行傳18:8; 使徒行傳18:17
[引用本頁](https://paulineletters.com/zh-hant/explore/glossary#term-synagogue-ruler)

## 王

《使徒行傳》以王稱呼不同的統治者。希律出現在逼迫事件的敘事中，亞基帕則在保羅於凱撒利亞申辯時被這樣稱呼。這個稱號在相關場景中標示獲承認的王室地位，卻沒有告訴讀者這些統治者的領土、權力或與羅馬的關係是否相同。

- 參考例子: 使徒行傳12:1; 使徒行傳25:13; 使徒行傳26:2
[引用本頁](https://paulineletters.com/zh-hant/explore/glossary#term-king)

## 皇帝／凱撒

在這些經文中，凱撒代表皇權。《使徒行傳》包括一項涉及凱撒諭令的指控，以及保羅向凱撒上訴的記述；《腓立比書》則轉達凱撒家中相關人士的問安。這些用法涉及皇權、法律上訴及家屬體系的歸屬，卻沒有指出每段經文所指的都是同一位皇帝，也沒有揭示家中各人的職務或階級。

- 參考例子: 使徒行傳17:7; 使徒行傳25:11; 使徒行傳25:21
[引用本頁](https://paulineletters.com/zh-hant/explore/glossary#term-emperor)

## 士兵

士兵一詞用於《使徒行傳》中參與看管及保護事件的軍事人員。《提摩太後書》也用這個稱呼，比喻忍受艱苦。區分這些用法，可避免把有關基督徒服事的比喻，誤當作參軍的記述。所選經文同樣不足以解決後世基督徒對參與軍事活動的一切爭論。

- 參考例子: 使徒行傳21:32; 使徒行傳27:31; 提摩太後書2:3
[引用本頁](https://paulineletters.com/zh-hant/explore/glossary#term-soldier)

## 銀匠

《使徒行傳》稱底米丟為銀匠，製作與亞底米崇拜有關的銀龕，為其他工匠帶來生意。這節經文把宗教物品與行業及收入聯繫起來，卻沒有交代他的工場如何組織、他是否屬於行會，或每位以弗所金屬工匠的地位。

- 參考例子: 使徒行傳19:24
[引用本頁](https://paulineletters.com/zh-hant/explore/glossary#term-silversmith)

## 製造帳棚的人

《使徒行傳》稱保羅、亞居拉和百基拉為製造帳棚的人，並解釋他們因同行而一同居住及工作。這段敘事把他們的關係與謀生聯繫起來，卻沒有說明所用物料、技術或具體產品。

- 參考例子: 使徒行傳18:2; 使徒行傳18:3
[引用本頁](https://paulineletters.com/zh-hant/explore/glossary#term-tentmaker)

## 術士／法術

《使徒行傳》描述西門在撒馬利亞行邪術、帕弗的一名術士，以及以弗所的法術書被焚毀。這些是不同的做法及場景，不能據此認定存在一個統一的制度。敘事記述並評價這些事，卻沒有獨立證實每位行術者聲稱擁有的能力。

- 參考例子: 使徒行傳8:9; 使徒行傳13:6; 使徒行傳19:19
[引用本頁](https://paulineletters.com/zh-hant/explore/glossary#term-magician)

## 友拉革羅／Euroclydon

Euroclydon 是《使徒行傳》27 章給風暴所用的名稱。這股風使保羅的船無法保持航向，並把船吹着走。經文沒有量度風向或風速，也沒有解釋名稱。

- 參考例子: 使徒行傳27:14; 使徒行傳27:15
[引用本頁](https://paulineletters.com/zh-hant/explore/glossary#term-eurakylon)

## 守廟者

以弗所的城中書記在提及亞底米及一尊受尊崇的神像時，稱以弗所為守廟的城。這項描述指的是城市，而不是個別管理員。該節沒有解釋這個稱號如何取得，或它是否帶來特定的法律特權。

- 參考例子: 使徒行傳19:35
[引用本頁](https://paulineletters.com/zh-hant/explore/glossary#term-temple-warden)

## 亞細亞領袖

在以弗所的騷亂期間，有些亞細亞領袖被描述為保羅的朋友。他們傳話警告，勸他不要進入劇場。該節記述他們的關係及介入，卻沒有說明他們身在何處、逐一具名，或描述他們的職責。

- 參考例子: 使徒行傳19:31
[引用本頁](https://paulineletters.com/zh-hant/explore/glossary#term-asiarch)

## 城市官長

《使徒行傳》描述帖撒羅尼迦的城市官長接收涉及耶孫及宣教者的控告，並因申訴感到不安。這些經文呈現他們處理爭議的角色，卻沒有描述其委任、全部職責或任期。

- 參考例子: 使徒行傳17:6; 使徒行傳17:8
[引用本頁](https://paulineletters.com/zh-hant/explore/glossary#term-politarch)

## 持杖侍從

在《世界英語聖經》（WEB）的腓立比敘事中，被稱為 sergeants 的人傳達官長釋放人的指示，並回報保羅和西拉的公民身分。這些經文沒有認定這些傳信者就是執行毆打的人，也沒有描述他們的全部職責。

- 參考例子: 使徒行傳16:35; 使徒行傳16:38
[引用本頁](https://paulineletters.com/zh-hant/explore/glossary#term-lictor)

## 會堂

在宣教敘事中，會堂是群體聚集、宣讀經文及討論的場所。《使徒行傳》描述安息日的探訪、經文宣讀後發言的邀請，以及保羅與猶太和希臘聽眾辯論的情形。這些事件呈現特定的聚會及接觸，卻不能確立所有古代會堂都採用同一建築格局、治理安排或出席模式。

- 參考例子: 使徒行傳13:14; 使徒行傳13:15; 使徒行傳17:1
[引用本頁](https://paulineletters.com/zh-hant/explore/glossary#term-synagogue)

## 聖殿

聖殿可以指神聖場所，也可以用來描述群體與神的關係。在《使徒行傳》中，一項有關耶路撒冷聖殿的指控，促使眾人襲擊保羅。《哥林多前書》把群體稱為神的殿，《以弗所書》則以建築意象描述信徒彼此連結。實體聖所與群體意象的所指不同，雖然兩者都涉及聖潔及神的同在。

- 參考例子: 使徒行傳21:28; 使徒行傳21:29; 哥林多前書3:16
[引用本頁](https://paulineletters.com/zh-hant/explore/glossary#term-temple)

## 法利賽人

法利賽人是猶太群體的稱呼；保羅在議會場景及回顧以往地位時，都表明自己屬於這個群體。《使徒行傳》把法利賽人放在復活爭議的一方，《腓立比書》則把這個身分列入保羅因基督而重新衡量的優勢。這些用法保留一項特定的猶太身分，不是把法利賽人變成虛偽或敵意的一般標籤。

- 參考例子: 使徒行傳23:6; 使徒行傳23:8; 腓立比書3:5
[引用本頁](https://paulineletters.com/zh-hant/explore/glossary#term-pharisee)

## 撒都該人

撒都該人是《使徒行傳》議會事件中出現的猶太群體之一。敘事把他們呈現為否認復活，以及有關天使或靈的信念，與法利賽人形成對照。保羅訴諸自己對復活的盼望，繼而使聚集的人分裂。這些經文透過該群體在這次爭議中的角色來辨認他們，並非描述所有猶太領袖都持有相同立場。

- 參考例子: 使徒行傳23:6; 使徒行傳23:7; 使徒行傳23:8
[引用本頁](https://paulineletters.com/zh-hant/explore/glossary#term-sadducee)

## 外邦人

在這些經文中，外邦人指與猶太人有別的人。《使徒行傳》討論人歸向神，卻不要求他們成為猶太人；《加拉太書》則處理外邦信徒被施壓採用猶太生活方式的問題。《羅馬書》堅持神關懷兩個群體。這項區分對接納及共同生活的論述很重要，卻不應被轉化為任何一方較欠缺人的價值的主張。

- 參考例子: 使徒行傳15:19; 使徒行傳15:20; 加拉太書2:14
[引用本頁](https://paulineletters.com/zh-hant/explore/glossary#term-gentile)

## 歸信猶太教者

Green 的 1896 年詞典把 proselyte 定義為歸信猶太教的人。《使徒行傳》把虔誠的歸信者與猶太人並列，列在彼西底的安提阿會堂聚會後跟從保羅和巴拿巴的人之中。宣教者鼓勵這些跟從者繼續領受神的恩典。經文沒有描述他們的歸信程序，其措辭也不能證明其他地方每個被稱為敬畏神的人都是歸信猶太教者。

- 參考例子: 使徒行傳13:43; 使徒行傳13:14
[引用本頁](https://paulineletters.com/zh-hant/explore/glossary#term-proselyte)

## 敬畏神的人

在這幾段《使徒行傳》經文中，敬畏神的人指尊崇神的人。哥尼流透過禱告和慷慨施予被描寫出來；敬畏神的聽眾與以色列人一同被提及；呂底亞則被描述為敬拜神的人。這些用法呈現虔誠及參與，卻沒有列明所有被這樣描述的人都具有同一正式身分，或面對相同的歸信要求。

- 參考例子: 使徒行傳10:2; 使徒行傳13:16; 使徒行傳16:14
[引用本頁](https://paulineletters.com/zh-hant/explore/glossary#term-god-fearer)

## 以色列

以色列是保羅在《羅馬書》中思考其承受之福及未來的民族名稱。他回顧他們的特權，區分血緣與神應許的實現，並在討論以色列時一同論及外邦人的加入。他的論述結合警告、盼望及神持續作出的承諾。讀者須跟隨論述各階段來理解這個名稱的所指，不能自動把它等同於現代國家或整個教會。

- 參考例子: 羅馬書9:4; 羅馬書9:6; 羅馬書11:25
[引用本頁](https://paulineletters.com/zh-hant/explore/glossary#term-israel)

## 福音

福音指這些書信所致的群體所領受、有關基督的宣講信息。《羅馬書》把它與神向猶太及希臘信徒施行的拯救聯繫起來；《哥林多前書》在保羅所傳遞的信息中，回顧基督的死、埋葬及復活。《加拉太書》則把這項宣講被扭曲的版本，視為對讀者的嚴重威脅。

- 參考例子: 羅馬書1:16; 哥林多前書15:1; 哥林多前書15:3
[引用本頁](https://paulineletters.com/zh-hant/explore/glossary#term-gospel)

## 恩典

恩典描述神慷慨的拯救行動，以及這行動對領受者生命的影響。《羅馬書》把恩典與藉基督稱義聯繫起來，《以弗所書》把它與藉信領受救恩聯繫起來，《提多書》則把它與受教導拒絕不義的生活聯繫起來。這些經文把神的慷慨與行為改變放在一起：恩典不是憑成就賺取的工資，也不是容許人漠視自己的生活方式。

- 參考例子: 羅馬書3:24; 羅馬書4:4; 以弗所書2:8
[引用本頁](https://paulineletters.com/zh-hant/explore/glossary#term-grace)

## 信心

在這些經文中，信心涉及倚靠神，以及由這份信靠塑造的生活。《羅馬書》用亞伯拉罕的例子，區分信靠與索取報酬的主張。《加拉太書》把信心與愛聯繫起來，《帖撒羅尼迦前書》則回顧出於信心的行動。這些用法共同把相信與從神領受，以及在群體生活中作出回應聯繫起來。

- 參考例子: 羅馬書4:4; 羅馬書4:5; 加拉太書5:6
[引用本頁](https://paulineletters.com/zh-hant/explore/glossary#term-faith)

## 稱義

在 Green 的 1896 年詞典中，稱義包括被接納為義或獲判無罪。《羅馬書》把它與恩典、救贖及和平聯繫起來；《加拉太書》則把它放在信心與律法之行的爭議之中。其神學範圍有爭議：加爾文區分稱義與更新，特倫多大公會議則把更新包括在稱義之內。兩者都把稱義視為恩典的恩賜。Bird 處理一個相關問題時，主張神的判決與歸屬神立約的子民密不可分。

- 來源形式: Δικαιόω (grc)
- 來源形式: Δικαίωσις (grc)
- 參考例子: 羅馬書3:24; 羅馬書5:1; 加拉太書2:16
[引用本頁](https://paulineletters.com/zh-hant/explore/glossary#term-justification)

## 義

Green 的 1896 年詞典以義指正直的行為，也在不同語境中指在神面前被接納為義。《羅馬書》既論及神的義顯明出來，也論及亞伯拉罕因信被算為義，並指出律法和先知為這項顯明作見證。Thayer 的 1889 年詞典則從神接納人為義的角度，解釋《羅馬書》1:17 及 3:21 中神的義。

- 參考例子: 羅馬書1:17; 羅馬書3:21; 羅馬書4:3
[引用本頁](https://paulineletters.com/zh-hant/explore/glossary#term-righteousness)

## 律法

律法可以指賜給以色列的教導，但須在各段經文中追蹤其意義。《羅馬書》描述律法是好的，也揭露罪。《加拉太書》探討律法與應許及基督的關係，《哥林多前書》則區分與律法的幾種關係。這些論述質疑律法能成就甚麼，卻沒有把神的教導本身說成邪惡，也沒有把猶太人一概描繪為反對恩典。

- 參考例子: 羅馬書9:4; 羅馬書7:7; 羅馬書7:12
[引用本頁](https://paulineletters.com/zh-hant/explore/glossary#term-law)

## 律法之行

在保羅有關稱義的論述中，律法之行涉及遵守摩西律法。Bird 把它理解為律法的要求，包括割禮、飲食規例及守安息日，並反對把這個詞組縮限為只有身分標記。猶太人與外邦人的爭議仍是語境的一部分。學術分歧既涉及這個表述着重哪些做法，也涉及保羅為何排除它們作為稱義的根據。

- 來源形式: ἔργα νόμου (grc)
- 參考例子: 羅馬書3:20; 加拉太書2:16; 加拉太書3:2
[引用本頁](https://paulineletters.com/zh-hant/explore/glossary#term-works-of-law)

## 割禮

割禮是涉及切除包皮的做法；當外邦人進入信仰群體，其意義成為爭議。《使徒行傳》記述有人要求外邦信徒接受割禮以得救；《加拉太書》則警告收信人，不要接受這項要求作為稱義的途徑。《羅馬書》着重的則是亞伯拉罕的信心先於他受割禮。這些不同語境，區分了做法本身與有關歸屬及救恩條件的主張。

- 參考例子: 使徒行傳15:1; 加拉太書5:2; 加拉太書5:3
[引用本頁](https://paulineletters.com/zh-hant/explore/glossary#term-circumcision)

## 約

約的用語把神所作的承諾與一個民族的生活及身分聯繫起來。《羅馬書》把諸約列在以色列的特權之中。《哥林多前書》把群體聚餐中的杯，與藉耶穌之死而立的新約聯繫起來；《哥林多後書》則把新約的職事與聖靈聯繫起來。《羅馬書》使用複數，而兩封哥林多書信則在不同情境中使用新約的用語。

- 參考例子: 羅馬書9:4; 哥林多前書11:25; 哥林多前書11:26
[引用本頁](https://paulineletters.com/zh-hant/explore/glossary#term-covenant)

## 應許

應許描述神承諾賜下的事物，尤其見於有關亞伯拉罕及其後裔的論述。《加拉太書》把應許中的後裔與基督聯繫起來，並堅持後來的律法不能取消應許。《羅馬書》把亞伯拉罕的承受產業與信心聯繫起來，也區分應許的兒女與單憑血緣的後代。兩項論述都考慮神的承諾與律法有何關係，以及誰是承受者。

- 參考例子: 加拉太書3:16; 加拉太書3:17; 羅馬書4:13
[引用本頁](https://paulineletters.com/zh-hant/explore/glossary#term-promise)

## 揀選

在有關恩典、以色列及在基督裏生活的論述中，揀選涉及神的選擇和呼召。《羅馬書》討論以掃和雅各出生前神的旨意，後來又提及與恩典有關的餘民。《以弗所書》把神在基督裏的揀選與聖潔及愛聯繫起來。這些經文強調神的主動，但有關個人與群體範圍，以及與人的回應之間關係的問題，仍需要詮釋。

- 參考例子: 羅馬書9:10; 羅馬書9:11; 羅馬書9:12
[引用本頁](https://paulineletters.com/zh-hant/explore/glossary#term-election)

## 兒女名分

兒女名分表達藉基督及聖靈歸屬神的家。《羅馬書》把它與坦然親近神、而非重返恐懼聯繫起來，也把它與涉及身體的未來盼望聯繫起來。《加拉太書》把兒女名分與兒子被差遣聯繫起來，《以弗所書》則把它放在神的旨意之中。在《羅馬書》中，家庭歸屬及承受產業既伴隨苦難，也伴隨身體更新的盼望。

- 參考例子: 羅馬書8:15; 羅馬書8:23; 加拉太書4:4
[引用本頁](https://paulineletters.com/zh-hant/explore/glossary#term-adoption)

## 承受產業

承受產業指按應許分享神的供應，不只是人類家庭內部的財產轉移。《加拉太書》把它與神給亞伯拉罕的應許聯繫起來，《以弗所書》把它與神的旨意及聖靈聯繫起來，《歌羅西書》則把它與在神子民中一同分享聯繫起來。這個意象把歸屬與從神領受的恩賜聯繫起來。其具體內容，以及與今生和來生的關係，都須在各自論述中理解。

- 參考例子: 加拉太書3:18; 以弗所書1:11; 以弗所書1:14
[引用本頁](https://paulineletters.com/zh-hant/explore/glossary#term-inheritance)

## 和好

和好描述原先存在敵意或疏離的關係發生改變。《羅馬書》把它與神兒子的死聯繫起來，《哥林多後書》以神為和好的源頭，並賦予和好的職事，《歌羅西書》則從宇宙的範圍描述藉基督而有的和平。這些經文把神的行動與關係復和聯繫起來；考慮這項復和如何被領受及完成時，須留意各段不同的範圍。

- 參考例子: 羅馬書5:10; 哥林多後書5:18; 哥林多後書5:19
[引用本頁](https://paulineletters.com/zh-hant/explore/glossary#term-reconciliation)

## 救贖

在這些書信中，救贖描述藉基督成就的釋放。《羅馬書》把它與稱義及恩典聯繫起來；《加拉太書》論及藉基督之死從律法的咒詛中得釋放；《以弗所書》則把它與赦免聯繫起來。這些經文着重拯救及其代價，但本身沒有把意象的每一個細節都對應到古代交易，也沒有指定必須向誰付款。

- 參考例子: 羅馬書3:24; 加拉太書3:13; 以弗所書1:7
[引用本頁](https://paulineletters.com/zh-hant/explore/glossary#term-redemption)

## 贖罪祭

贖罪祭是《世界英語聖經》（WEB）在《羅馬書》3:25 描述基督角色時所用的措辭。Green 的歷史詞典賦予這個表述具有挽回作用的意義，也記錄《希伯來書》9:5 中指施恩座的用法。Bailey 主張《羅馬書》把基督呈現為施恩座，即聖所中贖罪及神啟示自己的地方。這些解釋涉及意象的含義，本身卻沒有完整交代基督之死如何施行拯救。

- 來源形式: ἱλαστήριον (grc)
- 參考例子: 羅馬書3:24; 羅馬書3:25; 羅馬書3:26
[引用本頁](https://paulineletters.com/zh-hant/explore/glossary#term-atoning-sacrifice)

## 赦免

在這些經文中，赦免描述神藉基督饒恕人的過犯。《以弗所書》及《歌羅西書》把它與救贖聯繫起來，《以弗所書》也強調神豐厚的恩典。《使徒行傳》則描寫保羅宣告藉耶穌而有的赦免。這些用法區分赦免的恩賜，以及讓聽眾得知這恩賜的宣講。

- 參考例子: 以弗所書1:7; 歌羅西書1:14; 使徒行傳13:38
[引用本頁](https://paulineletters.com/zh-hant/explore/glossary#term-forgiveness)

## 救恩

救恩描述神藉基督施行的拯救和更新。《羅馬書》把它與福音及相信聯繫起來，《以弗所書》把它與藉信領受的恩典聯繫起來，《提多書》則把它與神的憐憫及聖靈的更新聯繫起來。《提多書》也把這項拯救與永生的盼望，以及致力行善聯繫起來。這些經文把救恩呈現為影響生活的神的恩賜，而不是透過道德成就換取的報酬。

- 參考例子: 羅馬書1:16; 以弗所書2:8; 提多書3:5
[引用本頁](https://paulineletters.com/zh-hant/explore/glossary#term-salvation)

## 罪

在《羅馬書》的論述中，罪既指人的過犯，也指一股支配人的勢力。保羅把猶太人和希臘人一同置於罪的影響之下，把罪的進入與亞當及死亡聯繫起來，並勸信徒不要服從罪的要求。論述在行為與人格化勢力之間轉換，有助解釋它為何同時涉及責任與釋放，而不只是一份禁止行為清單。

- 參考例子: 羅馬書3:9; 羅馬書5:12; 羅馬書5:14
[引用本頁](https://paulineletters.com/zh-hant/explore/glossary#term-sin)

## 十字架

十字架指耶穌受死的方式，並成為表達其死亡意義的核心意象。《腓立比書》把這死亡與他的順服和降卑聯繫起來。《哥林多前書》把十字架的信息描述為對一般智慧及能力判斷的挑戰，《加拉太書》則把它置於保羅與世界關係改變的核心。這些書信藉釘十字架，解釋在基督裏生活的形態及意義。

- 參考例子: 腓立比書2:8; 哥林多前書1:18; 哥林多前書1:23
[引用本頁](https://paulineletters.com/zh-hant/explore/glossary#term-cross)

## 復活

復活涉及從死亡中被興起：既包括有關基督的宣講，也包括屬他之人的未來盼望。《哥林多前書》回顧基督的埋葬及復活，論證他的復活是信徒盼望的根據，並描述經過轉變的身體生命。《帖撒羅尼迦前書》把已逝信徒的復活與基督再來聯繫起來。這項論述把基督的復活與屬他之人的未來聯繫起來。

- 參考例子: 哥林多前書15:4; 哥林多前書15:20; 哥林多前書15:42
[引用本頁](https://paulineletters.com/zh-hant/explore/glossary#term-resurrection)

## 與基督聯合

與基督聯合，描述透過這些書信所呈現的關係，分享基督的生命。《羅馬書》把信徒與他的死及復活聯繫起來，《加拉太書》論及基督活在保羅裏面，《哥林多前書》則描述與主聯合。《羅馬書》把這種參與與洗禮及新的生活方式聯繫起來；《哥林多前書》則把歸屬主與身體行為的責任聯繫起來。

- 參考例子: 羅馬書6:4; 羅馬書6:5; 加拉太書2:20
[引用本頁](https://paulineletters.com/zh-hant/explore/glossary#term-union-with-christ)

## 新創造

新創造描述與歸屬基督有關的改變。《哥林多後書》把它放在基督之死、看待他人的方式改變，以及與神和好的敘述之中。《加拉太書》把新創造視為決定性的，而不是受割禮與否。在這些經文中，這個意象與為基督而活、關係改變，以及不由割禮決定的地位聯繫起來。

- 參考例子: 哥林多後書5:14; 哥林多後書5:15; 哥林多後書5:16
[引用本頁](https://paulineletters.com/zh-hant/explore/glossary#term-new-creation)

## 屬靈恩賜

屬靈恩賜是群體中與神的恩典及聖靈有關的不同能力和活動。《羅馬書》列出教導、服事、慷慨施予及領導，《哥林多前書》則把不同恩賜與共同源頭及他人的益處聯繫起來。所列恩賜涉及不同種類的服事，指向群體的益處。《哥林多前書》也把渴慕恩賜與追求愛的呼籲並列。

- 參考例子: 羅馬書12:6; 羅馬書12:7; 羅馬書12:8
[引用本頁](https://paulineletters.com/zh-hant/explore/glossary#term-spiritual-gifts)

## 方言／語言

這裏的方言指與聖靈有關、在公開使用時需要傳譯的發言。《使徒行傳》描述聖靈臨到以弗所的一群人後，把方言與預言聯繫起來。《哥林多前書》列出各種語言，限制發言人數，並要求聚會中有傳譯者；若沒有，則容許私下向神發言。Green 的 1896 年詞典描述一種不同於發言者本身語言的恩賜。Thayer 的 1889 年詞典則把哥林多的發言及《使徒行傳》19:6 解作出神式發言，並將其與外語發言區分。

- 參考例子: 使徒行傳19:6; 哥林多前書12:10; 哥林多前書14:2
[引用本頁](https://paulineletters.com/zh-hant/explore/glossary#term-tongues)

## 聖靈的果子

聖靈的果子是《加拉太書》用來描述受聖靈引導的生活所具品格的意象。例子包括愛、忍耐及自制，與前文所描述的破壞性行為模式形成對比。這個意象涉及品格及行為，而不是展示不尋常的能力。它屬於一項把聖靈的工作與信徒如何與他人共同生活聯繫起來的論述。

- 參考例子: 加拉太書5:16; 加拉太書5:19; 加拉太書5:20
[引用本頁](https://paulineletters.com/zh-hant/explore/glossary#term-fruit-of-spirit)

## 教會／聚集的群體

這裏的教會指信徒群體，而不是專用的宗教建築。《使徒行傳》描述地方群體獲委任長老，《哥林多前書》向哥林多的教會發言，《腓利門書》則包括一個在家中聚會的群體。這些經文把群體身分與共同效忠基督及實際組織聯繫起來，呈現數個地方情境，卻沒有指定單一建築類型，或為每個群體列出完整架構。

- 參考例子: 使徒行傳14:23; 哥林多前書1:2; 腓利門書1:2
[引用本頁](https://paulineletters.com/zh-hant/explore/glossary#term-church)

## 基督的身體

基督的身體這個意象，把信徒描繪為藉基督彼此相屬、各有不同的肢體。《羅馬書》強調共同的肢體關係，《哥林多前書》闡述每個肢體的需要及彼此關顧，《以弗所書》則把身體的成長與服事聯繫起來。這個意象支持合一，卻不要求每個人執行相同任務。肢體之間的差異成為彼此關顧的理由，而不是排斥他們的理由。

- 參考例子: 羅馬書12:5; 哥林多前書12:21; 哥林多前書12:25
[引用本頁](https://paulineletters.com/zh-hant/explore/glossary#term-body-of-christ)

## 洗禮

洗禮是與悔改、效忠耶穌及參與基督有關的做法。《使徒行傳》區分施洗約翰的洗禮，以及保羅解釋有關耶穌的事之後，參與者所接受的洗禮。《羅馬書》把洗禮放在分享基督的死及更新生命的論述中，《加拉太書》則把它與歸屬基督聯繫起來。這些經文賦予洗禮神學意義，卻沒有解決有關受洗者、施行方式或與救恩關係的每一項分歧。

- 參考例子: 使徒行傳19:3; 使徒行傳19:4; 使徒行傳19:5
[引用本頁](https://paulineletters.com/zh-hant/explore/glossary#term-baptism)

## 主餐

主餐是《哥林多前書》就耶穌之死所討論、共同分享餅與杯的餐聚。保羅回顧所領受的敘述，把參與這餐與基督及彼此的關係聯繫起來，並批評羞辱缺乏食物之人的聚會。因此，這餐的記念及宣告，須與其群體責任一同理解。要詮釋基督如何臨在及參與的意義，不能只辨認餐中的元素。

- 參考例子: 哥林多前書10:16; 哥林多前書10:17; 哥林多前書11:20
[引用本頁](https://paulineletters.com/zh-hant/explore/glossary#term-lords-supper)

## 聖潔／成聖

聖潔與成聖涉及歸屬神，並按這身分生活。《哥林多前書》向已在基督裏成聖的人發言；《羅馬書》描述身體服事模式的改變，導向成聖；《帖撒羅尼迦前書》則把成聖與性行為及不虧負別人聯繫起來。這些經文把身分與實踐放在一起，沒有把聖潔縮限為社會地位、私人感受，或逃避對他人的責任。

- 參考例子: 哥林多前書1:2; 羅馬書6:19; 羅馬書6:22
[引用本頁](https://paulineletters.com/zh-hant/explore/glossary#term-holiness)

## 良心

良心涉及人對自己在神面前的行為所作的意識和評估。《羅馬書》把良心與指控或辯護的思想一同描述；《哥林多前書》則考慮以往與偶像的關聯，如何影響人進食特定食物時的感受。保羅要求信徒在考慮自己的自由之餘，也顧及他人的良心。因此，良心在道德上重要，卻沒有被視為不會出錯的指引，也不是每個人都完全一樣。

- 參考例子: 羅馬書2:15; 哥林多前書8:7; 哥林多前書8:9
[引用本頁](https://paulineletters.com/zh-hant/explore/glossary#term-conscience)

## 自由

在幾項不同論述中，自由描述釋放及負責任地運用自由。《加拉太書》把基督的釋放與抵抗再次受奴役，以及以愛服事他人聯繫起來。《哥林多前書》描述保羅為宣教而自願限制自己的獨立。《羅馬書》則把自由的盼望延伸至受造世界脫離敗壞。這些用法涉及屬靈、關係及未來的實況，而不是同一項法律身分。

- 參考例子: 加拉太書5:1; 加拉太書5:13; 哥林多前書9:19
[引用本頁](https://paulineletters.com/zh-hant/explore/glossary#term-freedom)

## 愛

在《哥林多前書》中，愛體現為忍耐、仁慈、誠實，以及關心他人的益處。《羅馬書》及《加拉太書》把愛鄰舍與成全律法聯繫起來。這些經文所描述的不只是情感：愛引導行為，並抵抗傷害他人的行動。經文正面訴諸神的教導，也使愛與順服保持密切關係。

- 參考例子: 哥林多前書13:1–4; 哥林多前書13:5; 哥林多前書13:6
[引用本頁](https://paulineletters.com/zh-hant/explore/glossary#term-love)

## 盼望

盼望是帶着期待，倚靠神尚未完全顯明的事。《羅馬書》把它與忍耐等候及聖靈的工作聯繫起來；《帖撒羅尼迦前書》則在群體為已逝信徒哀傷時，帶入復活的盼望。這份期待與悲傷相伴，而不是要求人否認悲傷。它的根據是神在基督裏應許的未來，而不是確信當下每項處境都會立即改善。

- 參考例子: 羅馬書8:24; 羅馬書8:25; 羅馬書15:13
[引用本頁](https://paulineletters.com/zh-hant/explore/glossary#term-hope)

## 苦難

苦難呈現為信徒在等候神應許的未來時，當下所面對的艱苦。《羅馬書》把它與將來的榮耀比較，《腓立比書》把認識基督與分擔他的苦難聯繫起來，《哥林多後書》則把患難與領受及分享安慰並列。重點在於忍耐、休戚與共及盼望；領受安慰不只為自己，也為他人。這些經文承認痛苦，同時把它放在更廣闊的期待之中。

- 參考例子: 羅馬書8:18; 腓立比書3:10; 哥林多後書1:4
[引用本頁](https://paulineletters.com/zh-hant/explore/glossary#term-suffering)

## 悔改

悔改描述以改變行為的回應轉向神。《使徒行傳》在保羅向猶太及希臘聽眾的信息中，把它與信耶穌並列。《羅馬書》把它與神的恩慈聯繫起來，《哥林多後書》則區分帶來有益結果的憂愁，以及帶來毀滅的憂愁。後一段經文着眼於對具體過錯的回應是否改變，因此悔改不只是感到懊悔或表現悲痛。

- 參考例子: 使徒行傳20:21; 羅馬書2:4–5; 哥林多後書7:9
[引用本頁](https://paulineletters.com/zh-hant/explore/glossary#term-repentance)

## 禱告

禱告是信徒透過祈求、感恩及持續倚靠，向神說話的方式。《腓立比書》邀請群體把掛慮帶到神面前，《帖撒羅尼迦前書》勸勉人持續禱告，《羅馬書》則描述人不知道如何禱告時，聖靈加以幫助。這些經文既容納說出口的祈求，也容納無法用言語表達的軟弱，沒有把禱告的效力繫於完美理解或特定言語公式。

- 參考例子: 腓立比書4:6; 帖撒羅尼迦前書5:17; 羅馬書8:26
[引用本頁](https://paulineletters.com/zh-hant/explore/glossary#term-prayer)

## 審判

審判涉及神對人類行為的評估，以及隨之而來的問責。《羅馬書》把它與真實及不偏待聯繫起來；《哥林多後書》把人置於基督面前，為自己的行為交代；《使徒行傳》則在保羅的雅典演說中呈現未來的審判。這些經文論及神的權威，而不只是某個人的負面看法。其警告也針對那些譴責別人，自己卻做同樣過錯的人。

- 參考例子: 羅馬書2:1; 羅馬書2:2; 羅馬書2:5
[引用本頁](https://paulineletters.com/zh-hant/explore/glossary#term-judgment)

## 忿怒

在《羅馬書》及《帖撒羅尼迦前書》中，忿怒描述神對過犯的反對及其後果。《羅馬書》既論及忿怒顯明出來，也論及藉基督得拯救；《帖撒羅尼迦前書》則在期待耶穌再來的脈絡中，論及脫離將來的忿怒。這些經文結合警告與盼望。讀者須留意其現在及未來的用語，不能把它們縮限為短暫的人類情緒，或單一的詳細時間表。

- 參考例子: 羅馬書1:18; 羅馬書5:9; 帖撒羅尼迦前書1:10
[引用本頁](https://paulineletters.com/zh-hant/explore/glossary#term-wrath)

## 基督再來

基督再來指所期待的主的來臨，與復活及信徒聚集到他那裏有關。《帖撒羅尼迦前書》回應對已逝者的憂慮，堅持活着的人不會把他們撇下。《哥林多前書》把基督來臨與屬他之人的復活聯繫起來。重點是已逝及仍在世信徒共同的盼望，並沒有為這事指定日期。

- 參考例子: 帖撒羅尼迦前書4:15; 帖撒羅尼迦前書4:16; 帖撒羅尼迦前書4:17
[引用本頁](https://paulineletters.com/zh-hant/explore/glossary#term-christs-return)

## 主的日子

主的日子及相關表述，涉及所期待的神介入、審判及拯救的時候。《帖撒羅尼迦前書》強調它出人意料地來到，並呼籲警醒。《哥林多前書》把主耶穌的日子與一宗棘手的紀律事件聯繫起來，《帖撒羅尼迦後書》則否定這日子已經來到的說法。這些表述出現在不同論述中，不能只憑措辭相同的假設來理解其關係。

- 參考例子: 帖撒羅尼迦前書5:2; 帖撒羅尼迦前書5:6; 哥林多前書5:5
[引用本頁](https://paulineletters.com/zh-hant/explore/glossary#term-day-of-lord)

## 神的國

神的國涉及神的統治，既被宣講、反映在群體生活中，也被期待為將承受的產業。《使徒行傳》結束時，保羅宣講神的國，並教導有關耶穌的事。《羅馬書》把神的國與義、和平及喜樂聯繫起來，而不是飲食爭議；《哥林多前書》則警告某些行為與承受神的國不相容。這些經文把當下的效忠與未來的期待放在一起，卻沒有把神的國界定為一塊地上領土或一項政治綱領。

- 參考例子: 使徒行傳28:31; 羅馬書14:17; 羅馬書14:19
[引用本頁](https://paulineletters.com/zh-hant/explore/glossary#term-kingdom-of-god)

## 奴隸身分

這些書信向受奴役者及掌權管轄他們的人說話時，處理的是奴隸這種不自由的身分。《哥林多前書》討論取得自由的機會，《歌羅西書》指示主人行事公正，《腓利門書》則呼籲把阿尼西謀接納為親愛的弟兄。這些經文處理不平等關係，而不是一般僱傭。其措辭不能確定阿尼西謀處境的每個細節，也不能確定他已獲釋為自由人。

- 參考例子: 哥林多前書7:21; 哥林多前書7:22; 腓利門書1:16
[引用本頁](https://paulineletters.com/zh-hant/explore/glossary#term-slavery)

## 羅馬公民身分

羅馬公民身分是保羅在《使徒行傳》中質疑官員如何對待他時，所援引的地位。在腓立比，他反對未經審訊便公開施罰及監禁；在耶路撒冷，面臨鞭打促使他再次訴諸羅馬身分。指揮官對比自己花大代價取得身分，與保羅聲稱與生俱來的公民身分。這些場景解釋該身分在敘事中的重要性，卻沒有完整陳述羅馬法律。

- 參考例子: 使徒行傳16:37; 使徒行傳22:25; 使徒行傳22:28
[引用本頁](https://paulineletters.com/zh-hant/explore/glossary#term-roman-citizenship)

## 為信徒募捐

募捐指這些書信中所描述、有組織地向耶路撒冷信徒提供物質援助。《哥林多前書》指示預留資源及差派獲認可的代表，《羅馬書》則提及馬其頓和亞該亞的捐助。《哥林多後書》把參與這事視為慷慨的服事，並尋求公平地回應需要。募捐透過實際支援連結群體，並沒有應許捐助者會獲得更多個人財富。

- 參考例子: 哥林多前書16:1; 哥林多前書16:2; 哥林多前書16:3
[引用本頁](https://paulineletters.com/zh-hant/explore/glossary#term-collection)

## 團契／夥伴關係

團契及夥伴關係涉及共同參與，而不只是社交樂趣。《哥林多前書》把團契與基督聯繫起來；《腓立比書》感謝收信人參與福音；《哥林多後書》則以團契用語描述幫助其他信徒。這些情境把關係、共同目的及物質行動聯繫起來。各項活動並不相同，因此與基督的團契不應被縮限為資助或共同社交場合。

- 參考例子: 哥林多前書1:9; 腓立比書1:5; 哥林多後書8:4
[引用本頁](https://paulineletters.com/zh-hant/explore/glossary#term-fellowship)

## 款待

款待涉及歡迎及供應他人。《羅馬書》把它與向有需要的信徒分享資源並列，《提摩太前書》把它列入監督的資格，《腓利門書》則在表達到訪盼望的同時，請求住宿安排。這些是不同情境：對群體的勸勉、領袖資格及個人請求。預備客房的請求描述一項計劃中的安排，卻沒有記述到訪已經發生。

- 參考例子: 羅馬書12:13; 提摩太前書3:2; 腓利門書1:22
[引用本頁](https://paulineletters.com/zh-hant/explore/glossary#term-hospitality)

## 頭／作頭的關係

「頭」是身體意象，用來描述涉及基督、教會、女人及男人的關係。它在這些經文中的含義有爭議。Grudem 主張，比喻性的「頭」用語表示權威。Cervin 則以身體的頭部所具顯要地位解釋這個比喻，並把權威視為語境中的含意。《哥林多前書》也討論彼此依存，《以弗所書》則把夫妻的比較與順服、愛及照顧放在一起。

- 來源形式: Κεφᾰλή (grc)
- 參考例子: 哥林多前書11:3–12; 哥林多前書11:11; 以弗所書5:21–25
[引用本頁](https://paulineletters.com/zh-hant/explore/glossary#term-headship)

## 對基督的信心／基督的信實

希臘文表述 pistis Christou 把信心與基督聯繫起來，但詮釋者對兩者的關係有不同看法。Hunn 把《加拉太書》2:16 解作人對基督的信心；Duke 則從基督的信實理解《羅馬書》3:22。Oakes 強調《加拉太書》中的持續信靠及忠誠，同時容許信實有多於一個方向。這個表述屬於有關義及稱義的論述；不能把針對一段經文確立的讀法，直接轉移到所有用例。

- 來源形式: πίστις Χριστοῦ (grc)
- 參考例子: 羅馬書3:22; 加拉太書2:16; 腓立比書3:9
[引用本頁](https://paulineletters.com/zh-hant/explore/glossary#term-faith-of-christ)

## 基督的虛己

基督的自我虛己，描述《腓立比書》2 章中耶穌進入服事及人類卑微處境的過程。Green 的歷史詞典把這個動詞與降卑或放下特權聯繫起來。Jowers 透過基督成為人及進入僕人的處境來解釋虛己。Williams 則強調自願限制行動，而神性本質不變。這些是彼此相容的重點，並非基督放棄某些神性屬性的證據。經文也把基督的謙卑，與群體的行為，以及神隨後將他升高聯繫起來。

- 來源形式: Κενόω (grc)
- 參考例子: 腓立比書2:5; 腓立比書2:6; 腓立比書2:7
[引用本頁](https://paulineletters.com/zh-hant/explore/glossary#term-christs-self-emptying)

## 屬靈權勢

屬靈權勢是對書信中所討論的權柄及勢力的統稱。Viljoen 認為《歌羅西書》的稱號着重基督的至高地位，同時承認這些權勢的確切身分並不明朗。《以弗所書》把其爭戰與對抗人類區分，《羅馬書》則在有關神的愛的確據中提及權勢。這些經文沒有提供固定的層級，也沒有把當代人物認定為邪靈。

- 來源形式: ἀρχαὶ (grc)
- 來源形式: ἐξουσίαι (grc)
- 參考例子: 以弗所書6:12; 歌羅西書2:14; 歌羅西書2:15
[引用本頁](https://paulineletters.com/zh-hant/explore/glossary#term-spiritual-powers)

## 傳統／傳遞

傳統涉及書信所致群體中領受並傳遞的教導或做法。《哥林多前書》既回顧收信人所持守的傳統，也回顧保羅領受的、關於基督之死及復活的信息。《帖撒羅尼迦後書》包括以口頭及書信傳達的指示。重點在於傳遞與忠實持守，而不是假定後世每項習俗都有相同的源頭或權威。

- 參考例子: 哥林多前書11:2; 哥林多前書15:3; 哥林多前書1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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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健全的教導

健全的教導指《提摩太前書》、《提摩太後書》及《提多書》所稱許的教導。《提摩太前書》把它與書信所譴責的行為對比。《提多書》把合宜的教導與教師的正直及榜樣結合，《提摩太後書》則警告聽眾可能選擇迎合自身慾望的信息。這些經文把教導內容、教師的行為及聽眾的回應聯繫起來，並非提供一個脫離這些情境的標籤。

- 參考例子: 提摩太前書1:10; 提摩太前書1:11; 提摩太後書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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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經書

經書指這些書信中被視為神旨意的權威見證的著作。《羅馬書》把它們與先前先知的應許聯繫起來；《哥林多前書》則把它們與基督之死及復活的宣講聯繫起來。《提摩太後書》描述自幼熟悉的神聖著作，並肯定經書對教導及培育善行的價值。這些經文確立經書的用法及相關主張，卻沒有列明後世已完成的聖經正典所包含的內容。

- 參考例子: 羅馬書1:2; 哥林多前書15:3; 哥林多前書1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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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肉體

肉體在不同語境中有不同用法，不應直接等同於身體。《羅馬書》及《加拉太書》對比由肉體支配的生活與受聖靈引導的生活。《腓立比書》把對肉體的倚靠，與承襲的地位及個人成就聯繫起來。這些例子涉及取向、效忠及信心的根據，並不使每一次提及人的具體身體存在或猶太血緣，都成為道德邪惡的陳述。

- 參考例子: 羅馬書8:5; 羅馬書8:6; 加拉太書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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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誇口

誇口涉及人聲稱有信心或榮耀的根據。《羅馬書》在有關信心的論述中排除誇口；《哥林多前書》則把誇口從人的地位轉向主。《哥林多後書》因基督的能力，刻意談及以軟弱為榮。這些用法可以挑戰自高，或轉變倚靠的方向，因此這類用語沒有一律被視為正面或負面。

- 參考例子: 羅馬書3:27; 哥林多前書1:26; 哥林多前書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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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呼召

呼召把神的旨意與信徒的處境及行為聯繫起來。《羅馬書》在神旨意的敘述中提及蒙召的人，《哥林多前書》考慮人蒙召時的處境，《以弗所書》則要求與呼召相稱的生活方式。這些語境涉及歸屬及回應，而不只是選擇職業。其不同重點不應被壓縮成單一解釋，用來說明每個人的職業使命如何分配。

- 參考例子: 羅馬書8:28; 哥林多前書7:20; 以弗所書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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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軟弱

在這些書信中，軟弱描述幾種不同形式的限制。《哥林多後書》把保羅的軟弱與倚靠基督的能力聯繫起來，《哥林多前書》對比被視為軟弱與被視為強大的人，《羅馬書》則描述聖靈幫助禱告有困難的信徒。這些例子涉及患難、社會評價及能力限制，拒絕以令人矚目的強大作為衡量神工作的標準，卻沒有把每種限制都當作同一經驗。

- 參考例子: 哥林多後書12:9; 哥林多前書1:27; 羅馬書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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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參考書目與資料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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